童星试镜或拍摄作品可兑换奖励和积分,长期有效。
范围:拍摄作品、试镜(有照片)、现场选拔(有照片)。
邮件标题:孩子名字+出生年月+城市,
邮件内容包括:1、影视剧/广告/电视节目/杂志名称,2、角色,拍摄时间,拍摄地点,3、拍摄照片(5到7张)。
评选方式:每人最多提供5个作品,
每提供一个有效作品,奖励普通会员1个月,同时得10个积分(没有照片的可只兑换积分)。
3次试镜(有照片)相当于一个作品,同时一次试镜得2个积分(没有照片的可只兑换积分)。
1个积分相当于1元,续费时可折算。
发送资料至邮箱 [email protected]。
咨询微信:cxzlg-5